第1章 海“枯”石“烂”的永远

书名:我不同你的声响  |  作者:二十四日晴复雨  |  更新:2026-03-13
十六岁的程则许认为,有些东西是会在灵魂上刻字的,比如大院内柳树上飘的絮,比如莫其琛指尖擦过他手背时引起的战栗,比如某个暴雨夜两只迟归的鸟被困在屋檐下,莫其琛垂眸时睫羽上滑下的水珠。

当时的程则许信誓旦旦,带着青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轻狂,要将“永远”二字嚼碎了吞进胃肠,以为这样便能融进血液,流向往后漫长的人生。

红细胞平均寿命3-4月,血小板平均寿命7-10天,白细胞的寿命数小时到数月不等。

血液没能流向往后漫长的人生,十六岁的誓言碎裂的速度,只比血液的更迭晚一点。

二十六岁的程则许站在落地窗前,早己褪去当年的稚嫩,正垂眸看向莫其琛发来的“今晚上回家吃饭吗”,指尖悬了许久,最终只是落下句“加班”。

十六岁的程则许若是能扒开时间的百叶窗看一眼,一定会觉得面前西装革履的男人陌生至极。

这个程则许学会了笑着推拒递来的酒杯,学会了将“抱歉”说得比“我爱你”更为熟练,学会了在伴侣抱着他的腰说“我好像有点疲惫”时,不再耐心的聆听,而是轻轻的推开伴侣,温柔但不容拒绝的说“我去洗澡”。

他并没有忘记过往种种,相反,他记得深刻。

记得十六岁的自己在日记本上怎么描述莫其琛,他说:“莫其琛的眼是世界的第八大洋,我孤帆一只,愿溺死在他的风暴。”

可现在他看着一望无际的海,只能闻见海的腥味,看见海边搁浅死去的鱼虾,海中酝酿的风暴也惊不起他眼中的半点波澜。

有些乏味,他甚至会下意识的退后,避免被海水扑上脚面。

莫其琛还是老样子,会在雨天提前半小时出门接他,会把剥好的橘子摆成太阳的形状,会在深夜起身为他掖好被角。

这些温情曾是程则许甘愿溺毙的证明,如今却成套在脖上的绳索,随着日子流逝,越收越紧。

十六岁的程则许不懂,怎么会有人不爱自己的爱人,怎么会有人亲手打碎自己拼了命才铸就的城堡。

他想问程则许,那个在初雪天牵起莫其琛冻红的手放在自己颈处暖着的人;那个被父亲打断腿也不改口要娶莫其琛的人;那个在莫其琛出车祸时,一步一叩首求神保莫其琛平安的人,到底去哪里了。

二十六岁的程则许,若是听了这个问题,或许会沉默很久,久到火星燃尽卷纸,止步于滤嘴棒。

明明灭灭的火星掩盖许多心事与疲惫。

他可能会回答说“人总是会变的”,也可能会说“生活不是童话”,但这些话是就连他,说出口都觉得苍白的。

他面对十六岁意气风发的自己,是没法说得明白的,有些不爱是不讲道理的。

可能是某次莫其琛反复叮嘱他多添衣时心中忽然生起的烦躁,可能是在某个加班的深夜,望着窗外各色灯光的大楼,突然想不起自己为何爱莫其琛。

过往一切在他眼中褪色,他与莫其琛像是在大学毕业就happy ending的古早小说,留给观众艳羡与遐想,留给自己的是对未来的迷茫与疲惫。

最终剩一地鸡毛。

莫其琛最后一次抱他时,头埋在他颈窝很久,久到温热的液体透过初春的衣物烫伤他的皮肤,程则许沉默很久,抬手回抱他。

莫其琛身子一僵,他记不清多久程则许没有再抱过他,他不舍得起来,哪怕脖子酸疼。

“你爱上别人了吗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一定要分开吗?”

“……则许,你不用急着回答我要不要彻底分开,我等你想清楚。”

几天、几月、几年,都可以。

他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扰到什么。

十六岁的程则许在时间那头尖叫,攥拳死命捶着身前的透明的禁锢:“你**!

程则许,你把我的其琛还回来!”

二十六岁的程则许听完,只是很轻的推开了那个拥抱,依旧是温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。

他看着莫其琛眼中的光一点点暗下去,像看着一场盛大绚烂的烟火缓缓走向熄灭。

后来他搬了家,扔掉了许多旧东西,却在整理橱柜时,发现了一个褪色的锦袋,里面装着两颗用红绳系着的乳牙,是他和莫其琛的。

十六岁那年,他们以为这样就能血脉相连,血液是流淌向未来的,那他们也一样。

程则许捧着乳牙看了许久,干涩的眼睛缓缓地眨眨,第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。

不过不是因为后悔,也不是因为难过,而是他清晰的意识到:十六岁的他,己经死去,死在他推开莫其琛的那个瞬间。

现在活着的这个程则许,再也回不去了。

时间最**的地方,从不是让你失去什么,而是让你变成自己曾经最唾弃的那种人,还让你觉得理所当然。

就像当年的程则许坚信海枯石烂,而如今的他只觉得,海本来就会枯,石本来就会烂,谁信谁傻瓜。

只是在带组加班到凌晨抬头喘息的空隙中,偶尔也会想起十六岁的夏天,莫其琛掰开冰棍分他一半,光透过树影,斑驳落在他脸上,像是一张精美的**。

相片能永远吗?

程则许看向屏幕上密集跳动的代码,神游天外的想着。

或许吧。

可惜如今二十六岁的程则许,早就忘了永远是什么滋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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